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作为激励性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广泛关注。这两个市场虽然支持对象有所重合,但各自的功能定位、涵盖范围、减排原理、机制要求和交易规则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本文旨在梳理两者的基本概念与发展由来,探讨协同发展的可能性,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市场实践提供参考。 一、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现状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旨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核证减排量(CCER)在市场出售以获取减排收入。自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以来,CCER已成为推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要工具。 绿电市场和绿证市场则是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的两种交易形式。绿电市场允许电力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并获取相应的绿电消费认证;而绿证市场则通过交易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将可再生能源的能量属性与环境属性分开销售。自2021年绿电交易试点启动以来,我国绿电交易已覆盖至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市场也实现了对所有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的全覆盖。 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的区别与联系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在功能定位、涵盖范围、减排原理、机制要求和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例如,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主要服务于全社会节能降碳行动,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林业碳汇等多个领域;而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则主要服务于能源结构调整,涵盖范围仅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然而,两个市场之间也存在紧密的联系。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绿电绿证与自愿减排量均可用于抵销企业碳排放配额,实现了两个市场在一定范围内的功能“重合”。此外,对于供给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也面临着选择开发自愿减排项目还是参与绿电绿证交易以实现环境价值变现的决策问题。 三、推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协同发展 推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两个市场并行不悖,各自发挥独特优势,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其次,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推动碳减排、履行国际碳减排义务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影响力和贡献度。最后,推动两个市场协同发展有利于形成更加协调一致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提升政策执行效果和市场运行效率。 为实现两个市场的协同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明确两个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二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三是推动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运营;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市场发展。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望推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实现协同发展,共同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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