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出了《关于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整改的通知》。此次行动旨在针对当前未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进行全面核查与整改,以提升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 根据通知内容,本次专项核查整改的范围覆盖了截至通知发布日,在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中填报信息,且存在未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人。 整改要求具体细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对于托管及审计的要求,相关管理人须在通知发布后的3个月内为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聘请托管人,并提交2023年度由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协会鼓励聘请专业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来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以增强基金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其次,对于计划在整改期内进行清算的基金,可豁免整改要求。这一规定为那些已经决定结束运营的基金提供了灵活性。 再者,整改期间的相关限制措施包括:在整改完成前,相关基金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扩大募集规模、不得进行展期操作,一旦基金合同到期,必须立即进行清算。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整改过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最后,关于材料提交的方式和要求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涉及提交审计报告的,管理人需通过AMBERS系统的“年度财务监测报告”栏目提交相关基金2023年度的财务监测报告。若涉及聘请托管机构或基金服务机构的情况,管理人则需在“产品重大变更”栏目中提交相关变更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必要的支持材料。 整改期限结束后,协会将对未完成整改的管理人及相关基金展开风险核查,并根据情节的轻重,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示、约谈以及暂停新产品备案等。此外,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需持续接受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直至基金清算结束,以确保其合规运营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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