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封量化私募反馈给深交所的邮件在各大私募圈传开。邮件显示,署名为某星量化基金经理汪某,内容是给深交所征求意见稿反馈的建议。汪某提到:“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二点单个账户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可否改为单个账户单日,在单只股票上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500笔以上。” 汪某还给出了理由:“假设A账户一天内在1000只股票上分别报单、撤单20笔(总共2万笔);B账户一天内只在1只股票上集中报撤单2万笔(总共2万笔)。A账户和B账户的交易性质完全不同,前者对市场影响很小,丰富并活跃了市场流动性。后者在一只股票上集中大量报撤单,具有很强的干扰市场的动机和影响。” 对于汪某邮件提及的建议,大多数量化私募是不认同其观点的。某百亿量化私募人士告诉记者:“他这个B账户有点扯了。凡是正规点的量化都不会在一只股票上频繁报单撤单,那样很容易被交易所认定异常交易、虚假申报。”上海某百亿量化私募人士表示,“500笔以上,岂不是都会触发”,针对单只股票,这样一来,可能又得算是高频了。特别是一些非分散投资的“伪量化”,很容易集中做某只股票,这跟监管的初衷可能不太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