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紧随其后,沪深交易所也发布了相关优化发行承销制度的安排,从操作执行层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进一步打通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卡点堵点,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从修订内容来看,此次改革可谓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响应《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新股申购和上市公司定增方面,给予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的政策待遇。这一变化意味着,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将能够更直接地参与股票发行,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同时也鼓励了更多机构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优化了资本市场的投资生态。 在规则修订之前,参与网下打新的投资者被严格划分为A、B、C三类,其中C类投资者(包括私募、信托、银行理财等机构)在新股分配中的获配比例相对较低。而此次监管层的修订,将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纳入A类优先配售对象范围,与公募基金享受同等待遇。这一调整对于银行理财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意味着其不再需要通过公募基金的通道间接参与打新业务,而是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投资机会和价值。 另一方面,此次改革还落实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即“科创板八条”),对科创板未盈利企业的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及限售安排进行了优化。具体来说,按照不同发行规模细化了未盈利企业网下限售比例安排,并引入了约定限售模式。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具有长期持有意愿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还有助于形成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询价报价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对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投资者来说,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对未盈利企业的了解判断,自愿履行锁定更高比例、更长期限的承诺和义务,并相应获配较多的新股。这不仅激发了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定价能力,还鼓励了更多“看得准、拿得住”的专业机构在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科创板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 同时,此次IPO配售机制的优化也从科创板未盈利企业起步、先行试点,充分发挥了科创板改革的“试验田”作用。通过引入约定限售方式,引导投资者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报价,减少了新股上市初期非理性炒作对IPO定价机制的干扰,促进了新股的合理定价。 此外,这一机制优化调整后,网下限售和配售安排更为灵活,对承销商的定价与销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将推动行业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培育一流投资银行,更好地服务于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实践来看,当前银行理财配置权益类产品的占比仍有较大增长空间。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4年)》显示,截至去年年末,固定收益类产品存续规模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而权益类产品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存续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此次改革对于银行理财来说,无疑是一个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投资能力的重要机遇。 综上所述,此次监管新政不仅打通了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卡点堵点,还为科创板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优化IPO配售机制、引入约定限售模式等举措,激发了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定价能力,促进了新股的合理定价,并推动了行业专业能力建设的加强。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政策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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