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刊文,6月7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分别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推动程序化监管措施平稳落地见效。此次实施细则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分析人士指出,程序化交易市场具有两面性,应理性客观看待,既不能将之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华泰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实施细则较好的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思路。 该细则的制定和发布填补了管理规定的相关空白,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从海外程序化交易监管经验来看,普遍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采取订单标识、加收费用、禁止过快指令等方式从严管理。多数市场人士认为,对于程序化交易的发展,既不能“一刀切”地全面禁止,也不能任由其发展,不受任何约束和管控。总体应当从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角度,引导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管控好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