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消息,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更好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减轻购房资金压力,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双方缴存或单方缴存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二套房具体贷款金额不与家庭缴存余额挂钩。同时,提高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