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行为监管部主管及法律总监郭家华在撰文《切勿堕入无牌保险销售陷阱》中明确指出,香港保监局对无牌销售保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他强调,从事香港保险的推荐或销售活动的相关保险中介人,必须持有香港保险中介牌照,否则将涉及刑事罪行。 近年来,随着香港保险市场的持续火热,一些未持有香港保险中介牌照的中介人通过“转介绍”等方式,积极推销香港保险产品给内地消费者,导致后者承受巨大的不良销售风险。为此,香港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以避免购入不符合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香港《保险业条例》规定,任何人士若未持有相关牌照而销售保险,一经定罪,将面临最高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港元的严厉处罚。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专业、合规的保险服务。 香港保监局还详细列举了通过无牌转介人购买香港保险的三大风险:首先,这些非持牌人士的资历和专业性无法得到保证,他们可能无法为投保人提供专业、正确的意见,甚至可能通过提供回扣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适的保险产品;其次,一旦保单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能难以联系到这些非持牌人士进行咨询和解决问题;最后,在非持牌销售过程中,消费者还可能被要求签署虚假声明,谎称销售是由在香港的持牌人士进行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香港保险时务必谨慎甄别。香港保监局提供了两种查询保险中介人是否持牌的方法:一是通过香港保监局网站上的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进行查询核实;二是致电相关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确认推荐或销售保险人士的资格。 近期,香港保监局还与廉政公署展开合作,共同打击可疑的无牌跨境销售行为。同时,他们也敦促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加强对转介业务的管控力度,以防止此类业务成为无牌销售的滋生地。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提高警惕,认清无牌销售带来的风险,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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