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中水务”)及其股东鹏欣集团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明确指出,国中水务(600187.SH)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从2018年至2020年,国中水务通过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来说,公司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手段,向鹏欣集团及其多家子公司提供资金。这些资金占用行为在2018年达到11.5亿元,2019年增至13.6亿元,2020年仍有2亿元。然而,这些巨额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体现,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国中水务在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计划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然而,这一重大投资事项却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直到2022年5月18日才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黑龙江证监局对国中水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鹏欣集团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此外,时任董事长尹峻、总裁丁宏伟等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和不等金额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但国中水务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仍然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这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在财务方面,国中水务2024年上半年的营收为8549.47万元,同比减少29.85%;净利润为518.00万元,同比减少89.26%。然而,在二级市场方面,国中水务10月8日的收盘价为3.73元/股,涨幅达5.67%。尽管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但市场对其未来发展仍持有一定的期待。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