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重庆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对四家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警示。这四家公司分别是重庆大方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生态”)、重庆微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标科技”)、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瑜股份”)以及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航科技”)。 具体来看,大方生态因未能按期披露年报,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公司董事长钟科和董事会秘书念海明被认定为负有主要责任。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大方生态以及钟科、念海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开资料显示,大方生态成立于2001年12月,专注于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生产、设计、施工、养护及金融合作,并于2015年9月在新三板挂牌。 同样,微标科技也未能按期披露年报,公司董事长段文彬和董事会秘书邓克炜被认定为责任人。重庆证监局对微标科技及段文彬、邓克炜采取了同样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微标科技成立于2006年,基于高速射频识别技术,为铁路交通、城市电子车牌、机场物流等多个行业提供软、硬件系统研发及物联网解决方案,并于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挂牌。 锦瑜股份同样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而受到警示。公司董事长古恩瑜和董事会秘书伍莉被认定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样收到了重庆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锦瑜股份在电子行业拥有十年的经验,提供从研发设计到成品装配等一系列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 和航科技也未能幸免,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重庆证监局警示。公司董事长陈谊和董事会秘书刘巧和被认定为责任人,同样收到了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和航科技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物联网产品研发、大数据挖掘和创新型互联网服务,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这四家公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重庆证监局通过此次警示,旨在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市场公平、透明。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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