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了第六批共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其中包括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盛银消费金融”)的前股东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顺峰投资”)。这一消息引发了市场对盛银消费金融及其股权结构变动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公告,顺峰投资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盛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由盛京银行作为主出资人,顺峰投资和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简称“德旭经贸”)作为一般出资人共同设立。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20%。然而,随着顺峰投资因涉及多起案件被执行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股东最终退出了盛银消费金融。 顺峰投资退出后,盛银消费金融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目前,盛京银行出资比例提升至75%,出资金额为2.25亿元;德旭经贸出资比例保持25%,出资金额为7500万元。然而,德旭经贸的情况也并不乐观。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所持有的盛银消费金融股份曾多次陷入出质、冻结的状态。 具体来看,2016年4月,德旭经贸将其在盛银消费金融所持的全部6000万元股份出质给盛京银行。此后,该公司股份又多次被冻结。2022年1月,其持有的6000万元股份被冻结半年;2023年7月,其持有的股份增加至7500万元,并被大石桥市监察委员会冻结两年。 此外,德旭经贸的股东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信得嘉和”)也于2022年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人王文新收到限制消费令。这一系列事件无疑给盛银消费金融的股权稳定性和未来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盛银消费金融的业绩仍然保持增长态势。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65.87亿元,同比增长12.58亿元;个人消费贷余额为57.92亿元,同比增长19.2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36.63%;实现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增长27.37%。 然而,盛银消费金融也面临着资本补充压力较大的问题。公司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2022年的10.71%降至2023年的9.59%;资本充足率从11.83%降至10.72%。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与监管最新要求的10亿元仍有一定差距。未来,盛银消费金融需要积极寻求资本补充途径,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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