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由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打击和防范财务造假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意见》的出台,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彰显了构建综合惩防体系、维护市场公平透明的坚定决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意见》是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为未来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证监会已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将携手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地方政府等多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意见》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意见》明确提出,将从三大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和防范力度: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行为进行深度排查,从严惩处财务造假、侵占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行为,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二是优化工作机制,通过跨部门会商,推动防治财务造假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对监管不力者严肃追责;三是加强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意见》内容,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意见》的主体部分详细列出了五方面共17项具体举措,涵盖了打击财务造假、优化监管体制、强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及常态化长效化防治等多个维度。这些举措的出台,旨在从根本上解决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夯实市场诚信基础。 业内专家对《意见》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翔宇指出,《意见》构建了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对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及“关键少数”和“首恶”的刑事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则认为,《意见》的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当前和未来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更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财务造假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意见》也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随着财务造假行为隐蔽性、复杂性的增加,监管部门需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穿透式监管,提高案件调查质效。同时,《意见》还强调,要深化公司治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增加基础制度供给,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的发生。 综上所述,《意见》的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标志。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地见效,我们有理由相信,资本市场将更加公平、透明、有序,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投资环境,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健康、透明的融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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