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联(000620)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其监事会于10月11日晚间披露了一项重要决定:提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计划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该修订议案。这一决定背后,透露出新华联内部在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障方面的深度思考与调整。 根据新华联监事会发布的公告,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调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席位设置,以及进一步明确股东在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方面的权利。具体而言,监事会提议将董事会成员由现行的9名增加至11名,而监事会成员则减少至3名。同时,对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提议赋予其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若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新华联监事会首次提出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建议。早在9月中旬,监事会就曾向董事会提交过类似的提案,但当时并未获得董事会的支持。董事会以换届时间太短为由,建议在一个完整财务年度后再进行董事增补。部分董事还担心再选或改选董事可能引起市场的负面解读,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和股票市值。 然而,监事会的决心并未因此动摇。在提议未能获得董事会支持的情况下,监事会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修订议案。按照计划,这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0月29日下午在北京通州的公司会议室举行,股权登记日为10月21日。 新华联内部对于此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意见并不统一。除了监事会的坚定推动外,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曾在9月初向公司递交了类似的提案函。然而,这一提案同样遭到了董事会的否决。董事会以相似的理由认为,此时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调整并不合适。 值得注意的是,天象盈新不仅是新华联的控股股东,还是其实际控制人王赓宇旗下的重要企业。在2023年2月,天象盈新通过增持股份成为新华联的控股股东,并提名了包括马晨山在内的9名董事候选人。这9人在随后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悉数当选为公司董事。 尽管天象盈新的提议同样遭到了董事会的否决,但监事会此次再度提议修订《公司章程》显然有其深意。监事会表示,董事会否决控股股东提议的行为有违公司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根据该协议,重整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应由9名修改为11名。而盈新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其实际控制人同样为王赓宇。因此,监事会认为此次修订是符合协议约定的必要之举。 综上所述,新华联监事会在推动《公司章程》修订方面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和行动力。尽管内部意见纷呈,但监事会仍坚持认为此次修订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这一修订议案能否获得通过,仍将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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