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有效推进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与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指导和推动北京、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通知》明确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以加快推进重点地区率先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首先,要求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全力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同时完善企业科创属性评价、投融资对接以及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其次,《通知》强调要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投放。同时,将承销和投资科技型企业债券情况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体系,以推动科创票据发行规模的持续增长。 此外,《通知》还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需求,明确要求提高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重点科技项目以及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动力。 在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方面,《通知》鼓励聚焦“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科技保险等重点业务,打通业务堵点,提升服务效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方案。 同时,《通知》还强调要为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高校院所等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形成多元化接力式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通知》还提出要建立科技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创新科技金融领域征信增值产品,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升科技公共信息共享和使用水平。 最后,《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形成正向激励,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与科技部将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指导推动重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科技部门全力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探索创新、优化配套政策等措施,完善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以高质量的科技金融服务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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