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重要消息,为深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该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全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方案》共包含四部分,共计24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提出了未来5年绿色金融发展的宏伟蓝图;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加强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进资产组合和自身运营低碳转型、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深化绿色金融机制建设等多个方面;第四部分则加强了组织保障,明确了责任落实、监督评价、协同合作等具体要求。 从主要目标来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未来5年要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监管有力、标准领先、组织完备、产品丰富、风控严格的绿色金融体系。这一体系将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能源转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同时,银行保险机构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将显著增强,碳核算、气候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水平将有效提升,国际合作交流也将深入推进。 《实施方案》强调,金融机构要从需求侧出发,重点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市场建设等领域。同时,从供给侧优化金融服务,加大银行信贷供给,完善绿色保险体系,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渠道,健全绿色金融标准,并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规范开展绿色债券业务,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实施方案》要求其围绕服务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同时,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参与绿色项目投资,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并探索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通过这些措施,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绿色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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