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银行涉房地产的5亿元官司有了新动向,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这起案件起源于2016年,涉及一笔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7月4日,重庆银行发布公告称,由于涉案房企名下已无资产,该行此前起诉中金公司、东方金诚等中介机构的要求,被成渝金融法院驳回。对此,重庆银行已决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溯案情,2016年2月,重庆银行认购了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爱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亿元公司债券。然而,2021年债券到期后,重庆爱普公司却违约未清偿。 2022年初,重庆银行将重庆爱普公司和相关担保方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债券投资本金5亿元及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和律师费,合计5.82亿元。尽管一审胜诉,但由于重庆爱普公司及相关担保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诉讼请求至今尚未得到清偿。 无奈之下,重庆银行将矛头转向了承销商、会计机构、评估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索赔本金及利息近7亿元。重庆银行认为,中金公司等9名被告在债券发行披露的文件中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履行职责,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行为。 然而,成渝金融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法院对上述案件没有管辖权,重庆银行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因此,裁定驳回了重庆银行的起诉。 对此,重庆银行表示不服,并已依法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成渝金融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并裁定本案由成渝金融法院审理。 对于该诉讼事项对重庆银行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该行表示已按照监管部门及内部关于资产风险分类的要求,将上述诉讼所涉债权投资纳入不良,并对该笔债权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首例因债券虚假陈述而起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案件。此前,已有机构因此被判担责。例如,2022年底宣判的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兴业银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等的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就裁定承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判处了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重庆银行在今年的业绩表现上也面临一定的压力。尽管第一季度实现营收34亿元,同比增长5.17%;归母净利润为15.42亿元,同比增长4.04%。但拉长时间线来看,该行曾连续两年出现增利不增收的现象。同时,该行的不良率虽然有所减少,但拨备覆盖率却出现下滑。部分资本充足率指标也在下滑,显示出该行在风控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重庆银行在今年还多次收到了罚单。其中,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资金投向不合规且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对政府平台项目风险管控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行为,该行被罚200万元。此外,该行北碚支行、江津支行和万盛支行也因各自存在的违规行为分别收到了罚单。这些罚单均与“信贷”业务有关,结合上述涉及重庆爱普的案件,进一步凸显了重庆银行在风控方面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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